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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小学

  为改善乡村小学的办学条件,使农村小学的孩子们告别危旧、拥挤的校舍,能和城里的孩子一样在安全、宽敞、明亮的校园中学习、生活,接受公益理念,促进身心健康,提高学业水平,并带动地方政府对贫困地区基础教育的投入,提高学校管理和教学水平,同时唤起全社会对吉林省农村地区乡村小学的持续关注与资助热情,吉林省青基会开展了援建希望小学的项目。

  希望小学建设资金由捐赠资金和地方政府匹配资金共同构成。希望小学建成后,将成为安全实用、校园整洁、富有特色、基本功能齐备的乡村完全小学。
  捐赠50万元人民币可援建一所希望小学(其中10%用于吉林省青基会项目服务、管理和行政成本)。
  援建学校的标准:
  存在危房或因学生规模扩大,急需新、改(扩)建、修缮的乡(镇)村完全小学(在征得捐赠人同意后,资助对象可包括九年一贯制学校及幼儿园)。新、改(扩)建、修缮项目包括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行政教学办公用房、生活服务用房。
  (一)学校应为乡(镇)村完全小学(在征得捐赠人同意后,资助对象可包括九年一贯制学校及幼儿园)。希望小学建设要符合县级教育长远规划和总体布局。
  (二)学校存在危房或因学生规模扩大,急需新、改(扩)建、修缮。新、改(扩)建、修缮包括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行政教学办公用房、生活服务用房。
  (三)希望小学的建设资金,除吉林省青基会提供的资助资金外,不足部分由县级人民政府匹配。向吉林省青基会申请援建希望小学的学校,可同时接受其它社会捐赠,但学校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须向吉林省青基会提交其它社会捐赠人同意不对学校进行任何形式命名,并同意吉林省青基会对学校予以单独命名的证明性文件。
  对捐赠人服务:
  (一)凭希望工程捐款收据申请免税。纳税人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事业的捐赠,准予在个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39号文件)。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财税[2008]160号和财税[2009]85号文件)。
  (二)以捐赠人指定名称命名希望小学。邀请捐赠人出席希望小学的奠基或竣工仪式。
  (三)吉林省青基会向捐赠人提交《希望小学资助项目申请书》和《希望小学资助项目竣工报告》,并随时接受捐赠人有关建设进展情况的查询。
  (如个人或者爱心企业想参与此项目,详情请致电0431-85876681,联系人: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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